以后就成立个乐队吧,名字大家都可以提。”周艳和薛培红走了过来,对卓风说道。“我们人太少了,据我所知,乐队需要主唱、吉他手、贝斯手、鼓手、还有键盘。”
周艳心中早有决断,“这个不是我们现在要担心的,首先我们得把这个演出表演好。其次,就是你卓风。” “我?”卓风指着自己。
“对,就是你。你一定要好好练习吉他,除了木吉他之外,以后还有练习电吉他。一个乐队的灵魂就是吉他手,同样,鼓手是框架骨骼。贝斯手是基石,键盘是大脑。主唱就是整个乐队的门面了,一个乐队的好坏就在于主唱的颜值了。”周艳一口气说了这么多。
“话不可能这么说啊,我们吉他手是最重要的。”卓风自顾自地说道。周艳却给卓风泼了一盆冷水,“一个乐队里,最不缺的就是吉他手。其次,才是贝斯。最后,是鼓手。”
“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的?”卓风好奇地问道。 “因为啊,我以前就是玩乐队的。后来,玩不下去了。就来到了这里打工了……”周艳平静地说道。
“什么,你是玩乐队的。”卓风和薛培红同时惊讶道。
“嗯,在来这里之前,我就是担任乐队的键盘手。”周艳似乎不愿提及过往。
“周艳,你说玩乐队。赚不赚钱啊?”卓风好奇地问周艳。“你笨啊,你没看到她都来到这里了嘛!”薛培红在一旁说道。卓风摇了摇头,“早知道,组乐队不赚钱,我现在改行还来得及不?”
薛培红恨得咬牙切齿,周艳则语气平静地说道:“我跟我的乐队是产生了分歧,我想坚持原创。她们觉得口水歌更容易赚钱,大家更喜欢。”
“哦!”卓风表示理解。“你哦个屁啊,你懂了。”薛培红在一旁大叫道。
“我当然懂了,原创音乐是梦想,口水歌就可以说就是套路。”卓风认真地说道。
“真的吗?成立个乐队就真的这么难的吗?”薛培红有些担忧地说道。周艳解释道:“每个人都要生活啊,这个我也知道。可我不想随波逐流,于是,我就成为了一个流浪歌手。”
卓风也补充道:“梦想,又不能当饭吃。大部分组乐队的,最后要么是理念不和,要么是分派不均,要么活不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