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观南盯着那碗面看了两眼,没接。
气氛一下子就尴尬了,陈欢先是紧张了一下,接着恍然道:“你怕我下毒啊?”
“嘿,你这小伙子,怎么尽把人往坏处想!”
说着她收回手,夹起面条秃噜了一口。
顿时猪油的香气带着酱油的咸香在她的嘴里荡开,好吃到她热泪盈眶。
民以食为天这话果然是没错的,即便现在处境如此危险,她还是忍不住为这碗面条小小的感动了那么一瞬。
真的,太好吃了。
咀嚼完嘴里的面条,她这才看向赵观南,“看吧,没毒,我是看你一个人逃难瞧着挺可怜的,反正我也要走了,剩下这点东西吃不完我也带不走,便连你的份也一起做了。”
“就当是为了我儿子积福,但愿他能投个好胎了。”说着,她将另一碗面捞了起来,递给赵观南。
这次赵观南没有拒绝,迈步走进厨房,接过了那碗面。
只是在接过碗时,他微微俯身,看着她的眼睛,眼中起了疑惑。
“你,有女儿吗?”
陈欢微顿,随后摇头,“没有啊,怎么呢?”
赵观南敛回眼神,“无事,只是你的眼睛,跟我见过的人有些相像。”
陈欢心下一凛,伸手摸向了自己的眼睛,暗自咽了下口水。
这借尸还魂除了看魂魄能看穿外,还有一点就是眼睛。眼睛是人体身上唯一一个可以透过皮肉看穿人的魂魄的地方。
每个人的眼神神韵都是不同的,各有各有的感觉,如果一具身体里的芯子换了,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人的神韵变了。
绝大部分人的是看不出来的,毕竟眼珠子都长一个样,除非是天天生活在一起的人。
也不会有人联想到借尸还魂上,毕竟这种事件太过稀少,对于凡人来说还是太过荒唐了。
但赵观念南不一样,他是知道陈欢先前已经借尸还魂过一次的,说不定还真会联想到上面去。
难不成,他看出来了?
这样想着,陈欢顿时觉得手里的面条都不香了。
赵观南端着碗走出了厨房,在园中的一个石凳上坐了下来。
陈欢端着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