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其他类型 > 闪婚三年被绿,我提离婚你跪什么 > 第75章 沈知回贺家(2/4)
么也没想到在他们50周年的金婚纪念宴上,会收到一个陌生男子的认亲消息。

    来人自称是林国安在国外的“妻子”所生,名叫林彦祖。

    早年,林国安和宋芝华夫妻投心于创业打拼,又聚少离多,结婚多年迟迟未育有子。

    但两人感情甚笃,恩爱有加,从未因家庭琐事或距离产生过隔阂,甚至连争执都很少,日子过得也算是和美。

    他们都视另一半为生命中的知己至交,几十年如一日的恩爱,更是羡煞旁人。

    直到婚后十五年,待事业稳定,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他们才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儿。

    如今30多年过去,他们的女儿已经成家立业,原本到了安享晚年的年纪,却迎来现实的当头一棒。

    林国安突然冒出一个远在国外的“私生子”,还声称是来替他母亲正名的。

    “我妈不是小三,我更不是私生子!”

    一开始,林国安还试图解释,稳住宋芝华,直到林彦祖拿出一张结婚证,以及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的名字,正是林国安。

    宋芝华当即崩溃。

    事后她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定,林国安确系犯下重婚罪。

    20年前,林国安在国外打拼,就一直以已婚人士的身份和林彦祖的母亲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

    后来,两人有了孩子需要办理准生证,这才在国外领了结婚证。

    而这一切,远在国内的宋芝华一无所知,林彦祖的年纪甚至只比他们的女儿小5岁!

    也就是说,林国安在已经和宋芝华办理了合法有效的结婚登记手续,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在境外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重婚期间的财产一般按照共同财产处理,无过错方可以主张多分割财产,以弥补其因重婚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如果宋芝华坚持要告林国安,那么他将面临的是晚节不保,身败名裂。

    但若是她在宣告判决前主动撤诉且无其他情况,经司法机关审查确认后,一般不会再对林国安进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