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她是有可能先下手为强的。
李白观察的非常的仔细,今天余诗曼的装束,又是一种风格,贵妇系,一身得体的旗袍,把她的身材,勾勒得错落有致。
脸上画着淡妆,嘴唇也是浅红色,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冷艳了许多。
她的头上,戴着一顶俄式的女帽,时尚而又洋气。
她的这身装扮,都卡在李白喜欢的点上。
李白的心,止不住地一阵狂跳。
原来这个余诗曼,还是一个百变美人。
李白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内心的波涛汹涌。
因为他观察到,余诗曼的一只手,一直就放在了胯下的一个皮包之中。
李白清楚得很,那只纤纤玉手,此刻一定正握着一支子弹上了膛的手枪。
李白只能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神态,再次把目光投向窗外。
也许是余诗曼没有感受到危险,她也坐了下来,选的是另一张靠窗的桌子,能观察的方向,也是老贺农家菜。
果然是和自己的目的相同,来摸情况的。
这么想着,李白忽然有了一个崭新的想法:那就是把自己知道的信息都告诉她。
这又难住了李白。
就这么过去,和她去直抒胸臆?
显然不行,先不说她信与不信,更要命的是,自己的身份也就暴露无疑了。
李白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自己的底细,原因很简单:自己还想活得久一些。
不能直接来,那就选间接的方式吧。
李白又嗑了几粒瓜子,偷瞄了一下余诗曼。
她要了一壶碧螺春,正眉头紧锁地望着窗外。
李白想了想,就从异空间取出王森的那个笔记本,从上衣口袋内取出钢笔,在最后一页上涂涂写写起来。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邻桌的余诗曼并没在意,她大概觉得,这个商人在算着什么账吧。
李白在纸上画得是,老贺和大福病房的具体位置,标注的是,里面守卫的人数,以及换岗的时间。
最后,李白强调一句:行动要早,人交给宪兵队后,就没有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