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胖胖无名所以。

    林轩摇摇头,目光灼灼地看向林七夜,神情格外严肃。

    “如果,我是说如果,你最终被分到136小队,你总不能在沧南市待十年不回去吧。”

    “守夜人总部不可能让林七夜待在沧南的,而且你们到底再说什么,什么不回去。”

    “······”

    林七夜只是盯着林轩的眼睛,一言不发。

    以往对方总是一副游戏人间的模样,他还从没见过林轩如此认真。

    结合他的猜测,林轩能够预知未来。

    或许,他是看到了什么。

    林七夜开始认真思索这个问题。

    林七夜不是傻子,相反,他很聪明。

    他猜到林轩能够预知未来,而林轩也知道他猜到了。

    对方这么说,简直是在明着告诉他,他会回到136小队。

    暂时不去思考为什么,如果真如林轩所说,他真的回到136小队,回到沧南市,自己是否能忍住不回去看上一眼?

    守夜人也是可以回家的,只要不向普通人透露守夜人的事即可。

    那是不是意味着,如果真的是待在136小队,这十年里,自己是可以经常回家看看的。

    林七夜是立下过守夜十年再回家这种愿望,但如果能提前回家,哪位游子会愿意空守十年?

    又有哪位游子忍得住空手十年?

    “我就不问了,你自己慢慢想。”

    林轩说的这里,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林七夜的凡尘神域不可能一直撑下去,姨妈总会消失。

    林轩所能做的,就是撺掇着林七夜回家看看,起码在姨妈消失以前,回家看看。

    或许有人会说,林七夜最终将所有人都复活了,包括姨妈。

    但这中间的风霜呢?

    林七夜对他来说,早就不只是曾经小说中的一个主角,更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朋友。

    其实许多时候男人的友谊是很简单的,主打的就是一个臭味相投。

    脑电波对上,互相看着顺眼,开过玩笑,那就是了。

    更不要说,他和林七夜都算是另类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