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在三人看来,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接下来,就该对付那群野猪了!”
陈家兴对陈东俊说:“东俊,你回去一趟,让人来处理这头野猪,再叫上几个会打猎的人,过来帮忙一起围剿那群野猪,它们糟蹋了那么多庄稼,不打不行,到时候把肉分给大家,也算是一点补偿。”
对于召集人手这件事,宋阳没有任何意见。
还有大大小小十四头野猪,单凭他一个人、四条猎狗和一把枪,能猎到的实在有限。
打野猪,不只是为了吃肉,更重要的是保护庄稼,从它们嘴里夺回粮食。
这里的土地本就贫瘠,粮食产量不高,野猪一晚上就能糟蹋一两亩地的玉米,让粮食问题更加严峻,在有些人家,连玉米芯都会被磨碎掺在玉米面里当口粮,这样的粮食吃起来很糙,会割嗓子。
粮食太珍贵了。
这也是这个年代养成的习惯,哪怕再过一二十年,大米已经成为常见的主粮,还是有很多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看到地上洒落的玉米粒,都会仔细捡起来放进口袋,不浪费粮食的观念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陈东俊快步离开了,宋阳则和陈家兴、陈东辉一起,相互帮忙给野猪开膛破肚,心肺割出来后,宋阳拿过那颗有两个拳头大小的心脏,切成四块,依次喂给四条猎狗。
看着四条猎狗几下就把分到的肉吞了下去,还眼巴巴地盯着那些肝脏,宋阳伸手揉了揉它们的脑袋,算是安抚。
待会还有一场硬仗,现在只能稍微奖励一点,再加上安抚,能让猎狗知道付出就有回报,猎捕时会更卖力,同时也能避免它们养成贪吃的毛病。
说起来,招财和进宝已经成熟了,这大半年来,和宋阳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那两条凉山犬,还没有真正对付过大型野兽的经验。
上次和那条细犬的争斗,它们虽然表现出很强的猎性,但其实没起到关键作用,不算真正的猎捕,这次这头野猪也是被宋阳两枪就解决了,它们没有真正参与猎杀,宋阳期待着围猎那群野猪时,它们能有好的表现。
陈家兴有冯学文这样的女婿,自然知道猪肚很值钱,肠肚扒出来后,陈东辉小心翼翼地割下猪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