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壮伤人一事交到了游砚手里,温锦问他:“大邺律法当真不会给七岁以下的孩子定罪吗?他差一点杀了人。”
游砚很遗憾地告诉她:“确实如此,律法规定,七岁以下,虽有死罪,不加刑。”
她想也是,不管什么时候,对年幼者都会予以宽容,哪怕是作恶的幼。
“不过有人教令,坐其教令者,他的母亲是逃不过的。”
因着事实确凿,黄婶的伤也让官府的人去查探过,并非轻伤,因此对鲁氏的判罚很快有了结果。
徒五年,罚铜两千。
鲁氏听见判决的时候人都绝望了,疯狂说人不是她伤的,是她不满七岁的孩子伤的,怎么能判她呢?她连刀都没拿过,她是冤枉的啊!
游砚说的什么教令不教令她也听不懂,也不想听,拼了命的叫冤,还说她要去别处申诉,还要告游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云云。
“我等着。”
游砚开的是公审,请了小莲的乡亲来作证,那些人口中鲁氏是如何对待小莲的,一件件说出来都令人发指。
鲁氏只听了一耳朵七岁的孩子杀人不犯法,却根本不知道教唆的人要承受代价。
若早知如此,她一定会叮嘱大壮让他不要把自己说出来,可惜,一切都晚了。
小莲也在县衙里站着,她看着跪在堂中已经失去理智,形容癫狂的鲁氏,心头的阴影终于要散尽。
若没有遇见公主,她迟早会死在鲁氏手里,而今,五年的牢狱,鲁氏未必能有命出来,她却有了自己的指望。
这是她的福运,她一定会好好珍惜!
至于大壮,他虽没有受罚,但那两千铜让他们家几乎倾尽所有,又因为他伤人的事实,在村里被人孤立,不久后,老窦带着他和大妞,离开了村子不知去向。
那些温锦不关心,她觉得大邺的律法,是不是能更细致一些?
“难道没有人教唆,孩童就可以任意妄为?他们犯错,便是家里没有教好,不管是否教唆,都必须得有人承担后果,如此才会令人重视教养,不至于养出祸害来。”
游砚略一沉吟:“你说的确实在理,先前在邺城时,皇上收到一份地方上的上请,两幼童将另一个孩子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