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建平……
在林母看来,还轮得着她挑剔?
不嫌弃她是个克死男人的寡妇就不错了,真当自己是黄花闺女还能待价而沽呢。
……
沈穗把靳敏之前送她的黄金首饰翻了出来。
金手镯、金项链、金耳环。
灯光下显得那么的绚烂夺目。
她跟林建业结婚那会儿流行三转一响,再阔气点的是弄一台黑白电视,那肯定能被街坊邻居讨论许久。
三金那都是后来的事了。
沈穗笑了笑,照着镜子将这些金光灿灿的首饰戴上。
小满抱来小板凳,踩在上面看沈穗的金项链,“妈妈好看。”
“小满也喜欢吗?等回头妈妈给你存金子好不好?”
房子、金子,是她知道的存起来最有性价比的。
生意还得做,那是自己的事业。
但是该给女儿存的,也不能落下。
上辈子沈穗听姜教授说过,黄金并非地球原生物质。
好像是那些比太阳还要大还要老的超级恒星,在星球生命终结时,选择以超新星爆炸的形式结束自己的一生。
而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金元素。
而金元素是在宇宙的无尽飘泊中,有那么一星半点流浪到地球上的。
宇宙恒星的爆炸,亿万光年的穿梭。
时间、空间的巧遇,才有了那金灿灿的黄金。
黄金才不俗气呢,浪漫的很。
只是过去沈穗没文化,不懂这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