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吃菊珍的姜晨:【张秀珍妈妈是不是应该给李青黛补办领养手续?补办了领养手续,她们之间的收养关系就合法化了,再也不怕秦家来抢李青黛了?】
【楼上网友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李青黛和张妈妈的领养手续有没有啊?别到时候孩子养出来了,又让秦家给弄回去了】
【就是,如果未来我看到新闻,李青黛还要赡养秦家人,我是要发疯的。网友的乳腺也是乳腺,请珍惜。】
……
张秀珍只觉得后怕,李青黛婴儿时期就在自己身边了,一直当做亲生孩子养大的,这不是亲生的事情,也是她们长大之后才知道的,哪里想过还需要办什么领养证明。
好在现在有网友提醒。
张秀珍赶紧给相关部门打了电话过去咨询这件事情。
一般要收养一个孩子,必须满足好几个条件: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岁以上。2,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应该有合理的年龄差距。3,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
4,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5,没有患上医学上认证的不能收养小孩儿的疾病。6,是道德检查把关,需要没有不利于收养人健康发展成长的犯罪记录。
最后一条就是配偶一起收养的话,必须两个人都同意。
所有条件她都满足,于是张秀珍又按照问来的流程开始准备手续,她直接关了店就跑回家去了。
等到次日一大早,她就去跑手续,比如无犯罪证明……
下午2:30准时到达民政部门登记,但工作人员把她的资料全部退了回来,“资料错了,回去重新弄。”
张秀珍不解,这怎么会错呢,这明明都是昨天自己问了之后,根据他们说的准备的全部资料呀。
“前面的弄错了就回去重新弄嘛,别耽搁我们,快走开。”
“就是啊占着位置不放干什么?快走啊。”
“这位女士请你回去重新准备资料,好吗?请不要打扰我们的工作。”
……
张秀珍只得起身来,她走出民政局,又开始在网上查询资料,突然发现了不对劲儿的。
昨天工作人员告诉她,按照正常的领养程序走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