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子也不恼,就是笑笑。
古怪的打扮,非但没有自卑,反而骄傲得挺挺胸膛。
“好小子,想当将军戴金盔?”
“成!来劳资伍中报道,劳资倒要看着你爬上去!”
伍长哈哈大笑,而后一巴掌拍在那募兵账册上,对着记录的行军文书开口笑道:“老李,这小子给我,等我从代郡回来,给你抢俩匈奴娘们,天天给你暖被我!”
行军文书翻了翻白眼:“匈奴娘们的皮肤糙得跟你这老糙汉的屁股都有一拼,直接卖春风苑洗衣服得了。想要这小子,给我带十把匈奴狼崽子的弯刀,劳资平素里修修脚指甲。”
再怎么读书人文雅,在老秦人的行伍之中也得学一口的脏话。
“十把?你老李的脚指甲是踏娘的狗指甲啊!”
“三把!不能再多了,到时候还得留一两把给我家的两个臭小子炫耀他爹我在北方匈奴多能打!”
伍长怒道,将那募兵处摆放的案桌拍的碰碰响。
那插红花的汉子本来没什么表情,但看到伍长提起家中儿子,反倒是笑了笑。
如果打得快的话,自个儿回家说不定也能赶上儿子出生。
“一言为定!”
行军文书大喜,直接抬起笔就在这汉子的名字后头加了一道小注。
有了这小注,等从新兵营出来的时候,这汉子自然而然就分到那伍长手下了。
“娘的,吃亏了!”
伍长痛心疾首!
这帮读书人,心真脏!劳资拿命拼的战利品都黑!
“你小子,三把匈奴狼崽子的弯刀,不给劳资赚回来,劳资让你跟马一起睡!”
“叫什么名字?我好去跟新兵营的狗日家伙打个招呼,好好操练你,把你操练成一滩烂泥!新兵的时候多吃点苦,战阵上活着就能多两三分把握!”
伍长看向老实汉子,开口问道。
语气冷冰冰的,但是说出来的话,却皆是为汉子着想的关切。
“英布,六安人,我家娘子喜欢咸阳,所以来这边定居。”
汉子依旧是笑。
“狗日的,名字起得倒是比老子这朱重七要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