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儿八经的有供词,有人证!
既然秦叔宝都这么问了,那李恪大王也不和秦叔宝藏着掖着!
“有!他的罪行包括了兼并土地、强买强卖、拐卖人口、杀人、对王不敬、辱骂王者、藐视皇权”
李恪大王掰着自己的小手指,在那里一个个罪名说了出来。
不只是秦叔宝都听得瞠目结舌,连那些坐的远远的官员都听的一愣一愣的。
大唐是不允许土地买卖的,因为百姓的地都是公家的地,就算你卖的是永业田,也必须在官府备案。
但是李恪把这个当做罪名,就说明了守将一家兼并的,肯定不是那些合法买卖的永业田。
就前四个罪名,已经可以让守将丢官罢爵、流放千里了,更别说后面的三条,辱骂王者,其实就是说的他辱骂李恪。
这个罪名非常的重,但是又非常的轻。
因为得看被辱骂的“亲王或者郡王”,他们会不会原谅你,如果原谅你,那你就没事。
毕竟很多人可能是无心的,或者一些疯子也会乱骂人,唐律是允许不跟这样的人计较。
如果不原谅,那这个罪名就是大唐“第三个必死”的罪名。
第一个是“造反”,死法是“斩首”。
第二个是“骂皇帝”,死法是“五马分尸”。
第三个“骂王者”,死法是勒死,或者自裁。
秦叔宝光是听到“辱骂王者”的罪名,都不用听后面的罪名就知道,蜀王这是非要弄死守将不可。
但秦叔宝还是想挣扎一下,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
秦叔宝强压下心中的震惊,脸上依旧保持着恭敬之色,抱拳说道:
“殿下可有他辱骂王者的证据?”
这其实还是一个弯弯绕,只要李恪说没证据,只是他当时听到了而已。
那秦叔宝就没必要和李恪在这里纠缠,直接上书给陛下求情,因为这里面可以操作的太多了。
比如让守将否认自己骂过李恪,到时候陛下再和稀泥,这事就能不了了之。
骂人其实分两种,一种就是口头骂。
另一种就是写诗骂,这是大唐特色!
大唐的人太喜欢作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