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行之让曹宇选人之时,曹宇就想起了一些小伙伴,其中就有呼延庆。
结果,呼延庆成功搭上了这架马车,进入破案队伍。
在酒桌之上,因为曹宇的原因,王行之随和,与众人相谈甚欢,再加上曹宇叫来的人年岁相差不大,因此一顿酒的功夫,众人熟络了许多。
再加上呼延庆性子不像评书中说的那么沉稳,反而有些活泼、胆大,王行之也开得起玩笑,因此他才敢打趣王行之。
“本官和你们不同,本官是洁身自好之人,哪像你们,从小就花街柳巷,到时染上花柳就麻烦了。”王行之本就不是一个吃亏的主,毒舌更是没怕过谁,三两句开口,说得众人哑口无言。
“状元郎,你这也太毒了吧!某家说你是个雏,你居然想让我等得花柳。”
呼延庆苦着脸,没好气得吐槽,就这么一会,他突然发现,有些不想逛青楼了。
其他人也差不多,王行之这么一说,他们突然间发现,青楼也不香了。
王行之一语干趴下一群,见众人都没了兴致,正准备让人来几句,提提他们的兴致,毕竟他也想见识见识青楼,不然好不容易来到古代,那不就亏了。
“曹宇——”
不过,王行之刚准备开口,一道夹杂着怨念和怒火的声音,在众人身后响起。
听到这声音,曹宇的酒醉状态,立刻消除了十之八九,身体绷直转身。
王行之等人诧异,回身望去,只见一面色白皙的俊俏公子,带着两位小厮,正咬牙切齿的看着曹宇。
“卧槽——”
见到来人,王行之心虚的向后退,这俊俏公子不是别人,正是女扮男装的曹青禾。
王行之对曹青禾印象极深,再加上古代的女扮男装太过于简单,他一眼就认了出来。
出于现代人的心理,准备嫖娼时被自己未婚妻找上门,他不心虚才怪。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王行之见曹青禾没注意到他,缓缓退到众人身后,然后猫着身子,偷偷的离开。
至于曹宇什么情况,不好意思,他可不好奇。
常言道,死道友不死贫道。
这事要是被自家未婚妻抓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