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来时,已经怀孕四个月,流产风险太大。
而且她喜欢孩子。
这对父不详的孩子,对大乾其他女子包括原主来说是耻辱是催命符,于她是天降恩赐。
“找不到孩子的爹,可你能找到你大伯。我听老孙头说,本不该是你,是你大伯把你推出去给你堂妹当的替死鬼。你难道也不恨你大伯一家?不想报复他们?”
“怎么可能不恨?”沈清棠一脸“你在说什么笑话?”的表情,“所以我们才分家。至于报仇,无非有两种办法。”
“第一种,我想方设法弄死他。
之前在流放路上我没有机会也没本事弄死他。
而现在不管是砍死他还是毒死他,我是不是都得摊上人命官司?
他倒是死了干净,我要么得东躲西藏终生见不得光,要么得上断头台,让我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
这种报仇在我这里叫赔本。
我是生意人,不喜欢做赔本的买卖。
他不配我豁出全部跟他同归于尽!”沈清棠自始至终表情很淡。
她对沈岐之一家无感,但是接了原主这条命,自然得为她报仇。
只是她理解的报仇是不伤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让对方付出惨重的代价。
也可以死,但不能死在她或者沈家人手里。
“若是我给你毒药呢?无色无味,吃了就能毒死他。保证神不知鬼不觉!”向春雨说着就又往她打了几层补丁的布包里伸手掏。
沈清棠摆摆手示意她不用掏,“向姐,无色无味的毒药吃下去暴毙,我觉得对他来说不是惩罚而是解脱。都不如病痛折磨他的时间更长。
再说,难道报仇就不应该让对方恐惧、害怕、悔不当初?悄无声息地毒死他,他怎么知道是为什么死?这算哪门子报仇?”
“欸?”向春雨莫名觉得沈清棠说的很有道理,追问:“那你说的第二种办法是什么?”
“我过得人人羡慕,他过得生不如死。”
“嗯?怎么说?”
“我儿女双全皆成才、腰缠万贯、貌美如花、家人和睦、身体康健……他众叛亲离、倾家荡产、疾病缠身、生不如死。”
向春雨默默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