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没想到您真人如此年轻漂亮。”
“这是我应该做的。”林窈微微笑着,语气平静礼貌。
其他人见她宠辱不惊,气质高华的模样,心里对她的评价又高了一阶。
长得好看不说,专业能力还那么强悍,这样的人,走到哪里都值得尊敬。
“陆总,林工,这边请,我们现在已经在弄绿化了,不过还有一些细节需要你们帮我们推敲一下”
一行人说着往工地上走去。
今天要来工地,林窈在陆庭深买的几十套衣服中挑了设计最简洁大方的一套,一条白色衬衫裙,脚上穿的是她自己的鞋子,一双白色运动板鞋。
她身材容貌不必多说,简单的衣服尚且盖不住她的天生丽质,这种无论是面料还是剪裁设计都是顶尖的衣服,更是将她的美充分散发了出来。
一头蓬松浓密的乌发用一个大号鲨鱼夹盘了起来,肩膀上原本背的电脑包被陆庭深接了过去,林窈手里就拿了一个笔记本,方便随时记录。
其实手机也可以记录,但是用本子更加方便她随手画一些有灵感的设计。
常楷下意识往林窈那边看了一下,目光就被她拿着黑色签字笔的手吸引住了。
白色的衬衫袖口盖住了小半截手背,但是都不及女方手指的莹润细腻,润如羊脂。
扣着签字笔的指尖,因为用力,原本的浅粉色变成了嫣红,点缀在青葱漂亮的手指上,美得让人挪不开眼。
当真是十指尖如笋,腕似白莲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