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的租子降低了很多,要是以前的话,全家人饿肚子也是常有的事情。
这一天他刚干了两个小时活,准备坐在一个树桩上歇一下,顺便喝点水。
马老四看着眼前一片绿油油的田地,心中涌现出无尽的自豪感,这些都是他们全家人活下去的希望。
突然,一个东西从一旁的树林之中窜了出来,他还以为是狐狸或者野狼,赶忙就拿起放在旁边的锄头用来防护。
可是那个小东西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一头撞向了马老四身后的树桩子,昏死了过去。
马老四见此情形,顿时就乐了,赶忙用手中的锄头给了这只傻兔子最后一击。
接着他用手抓住兔子的两只耳朵,提溜起来,好家伙,差不多有十三斤肉,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肥这么傻的兔子了。
只见他心里面不断感叹:“之前村里面教书的老先生曾经说过,在古代,有一个农民也跟他一样坐在树桩上休养,也像他一样捡了一只傻兔子。”
“当时觉得还纯粹就是扯淡,这个世界上怎么有这么运气好的人和这么傻的兔子,现在看来,古人诚不我欺啊。”
“只不过这只兔子也太肥了,这圆滚滚的身子,就跟一个肉球一样,真不知道它是吃什么长大的。”
好奇归好奇,不过只是在心里面想了一下就抛之脑后,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这只兔子带回家,这可是一笔天大的横财。
要知道兔子可全身都是宝贝,兔子身上的肉就不说了,懂的都懂,而兔子身上的皮毛可以做成御寒的衣物,正是穷苦老百姓最需要的东西。
只不过华夏的人口太多,在他们这个地方,已经很少看到野兔子了,今天他们家算是发大财了。
于是马老四一只手负责肩膀上扛着的锄头,一只手提着一只肥兔子,走出了一个六亲不认的步伐,仿佛一个打了大胜仗的将军。
他还特意绕着村子里面走了一大圈,获得很多人的夸赞,都在羡慕马老四的狗屎运。
等到了家门口时,马大嫂开门迎了出来,看到马老四手中的大兔子,顿时就惊叹起来:
“当家的,你是从哪里弄回来的这么大的一只兔子,这差不多有一二十斤重了。”
“娃他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