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个文字串联起来,像一汪清泉流进心里,将心都漂浮着,前往诗与远方。

    文笔是一种非常抽象的概念,很多人无法理解。

    要解释起来也很麻烦。

    但好的文笔,必然是作者将想要表达的东西清晰的传递给读者。

    例如老舍,他笔下的人间烟火气,细细读来,便像是身临其境般深入到了那个年代的生活景象。

    陆清风的文字极美。

    淡淡的笔触,落笔如清水,写的是酒,品到的却是对生活的态度。

    这高深的写作手法,让苗素娟为之惊艳。

    这是一个高中生能写出来的,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可看了看旁边的草稿纸,又觉得没什么好怀疑的。

    只是,这文字真的和一个黄毛小子不符。

    咦,等等。

    再一细看,发现不对,这孩子的头发不是染的,而是本来就这样。

    也不对,应该是有段时间营养不良造成的。

    如果不是身体出了问题,那可能是家庭原因。

    苗素娟开始脑补。

    从这篇文章可以看出作者对生活怀揣着一颗热忱质朴的心。

    相对也可以得出,因为本身就没有,所以就格外向往。

    这个学生身上有故事。

    看了一眼名字,陆清风。

    有印象,仔细想想,终于记起来,是新概念作文大赛那篇《喂—出来》的作者。

    那就对了。

    虽然题材不同,写作手法换到了散文,但一样的才华横溢。

    暗自认可。

    “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