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历史军事 > 穿越:我苟成了大唐第一功臣 > 第703章(2/3)
水。”

    程咬金:“有用,这东西有用。”

    没错,有用。

    单吃一枚果子说不定会死人。

    但是一只果子煮上几百斤水,用来当调料用确实是好东西。

    程咬金虽然是北方上,却是喜欢吃甜食,到了岭南待了一段时间,更加的喜欢吃甜的。

    甜,对于整个大唐而言都是奢侈品。

    非洲这种果子,可以深入研究一下。

    比如,大锅煮冬瓜,然后制作了果脯,再用能吃的染料变成各种颜色的,大量贩卖给罗马人。

    除了罗马人,倭人、高句丽那边也是可以的。

    最次,也可以用于大量制作的食物的甜味添加。

    张士贵很好奇的问:“这么好的东西,萨珊人、大食人怎么没有发现?”

    “这东西长的很高,足有一丈。但果实却不是结在树上,而是靠近树根的位置,长在土里的。我们打算挖点根研究,这才发现。”

    简单来说,就是萨珊人水准还差的远。

    他们对于植物的研究还没入门。

    大唐的道士,从叶、花、茎、根、须研究的很透。

    所以这才把果子挖出来。

    很甜。

    甜到一枚果子若是吃下去,能让怀疑人生。

    所以道士认定,这果子有毒。

    只是毒不死人。

    却是甜的有点无法形容的过头,用浓甘蔗汁往下灌远远没这个甜。

    当晚,扎营的时候,柴绍回来。

    他喜欢辣的。

    这种甜中带辣的斑马肉干,他也喜欢。

    非洲角马,他猎到不少。

    大锅煮。

    炖的肉烂脱骨。

    程咬金尝了一口:“肉不错,但咱太国舅肯定不会吃,记得他说过,这边的牛肉很难吃,太粗了。”

    张士贵:“寻常士兵一年也吃不了几次肉,当年我刚领军的时候,全营才给配了三只羊。若当年我们到这里,再狂暴的牛,也得整上几百只,不要饼子,纯吃肉,用肉吃到饱。”

    柴绍喝着酒,吃着肉:“我看那全身条纹的马,和咱们知道的马还是有些不同的,肉勉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