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历史军事 > 穿越:我苟成了大唐第一功臣 > 第105章(2/2)
   李世民顺着杜子春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也不远,就在永兴坊朝南开的坊门处,李世民便走了过去。

    窦乐正在与人争论,围观的人不少,却无人敢上前。

    因为窦乐穿的是紫袍,和他争论的人,也穿的是紫袍。

    紫袍之人,叫刘政会。

    刘武周被平定之后呢,他在并州也是有功劳的,回到长安任刑部尚书。

    在窦乐和刘政会一侧,有一个木桩,木桩上绑着一个半大孩子,两人争吵就是为这个半大孩子而起。

    刘政会一伸手,拿过了叫家丁去取的唐律,翻开给窦乐看:“依唐律,窃贼得赃价值等于一匹绢,杖七十。五匹,徒一年(被赶到外地去),达五十匹要流放三千里,并服三年苦役。再高,就是上刑(斩首)。”

    窦乐一摆手:“我不识字,我只讲道理。”

    刘政会也不气,他在晋阳虽然没见过窦乐,却因为管其它城池,在大战刘武周的时候,也有负责过粮草,也是知道的窦乐的。

    刘政会说道:“那国舅就讲一讲理。”

    窦乐指着木桩上被绑的半大孩子:“先不说他的年龄,只说这事。偷钱、偷绢、偷物,他都有罪,我半个字都不说。我刚才问了,他偷的是胡饼,胡饼就是食物,是吃的东西。”

    “他若偷钱,他有罪。他偷食物,便是……”窦乐看了看天,又瞄了一眼皇宫的方向,再看看脚下,伸手一指脚下:“这便是长安城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