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协议书。

    薄薄的几张纸,内容不多,但上面的信息却跟大家知晓的有很大出入。

    原来纺织厂那边当初说好是公私合营,陆家分股分红,而且拥有经营权,而且纺织厂的地址和附近的土地仍属陆家所有。

    另外,陆家的老宅并没有捐给集体。

    庄园其他地方的捐赠合同都在,唯有老宅和流芳楼那一片没有。

    当年陆家庄园拆分,厂子私转公的时候,陆子豪只是几岁大的孩子,全然不知情。

    那会儿陆子欣出外留学,父亲怕她分心,并没有将家里的实际情况告诉她。

    后来她回阳城接手纺织厂,并没有拿到当年的协议,知晓的情况也是一知半解。

    直到一字一字捋清楚,陆子欣才知晓被姓朱的给忽悠了!

    当年的老宅并没有归属纺织厂集体所有,甚至连纺织厂的厂址和土地——也都是陆家的!

    陆子欣解释:“你们仍在京都那会儿,我就开始寻找线索。直到前些日子,才总算查到当年跟爸爸签订协议的余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