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因为被雷闪球吓得在盛朝官员面前学狗叫,还要被盛朝皇帝羞辱吃屎,他如何能不恨?
如果不是惧怕雷闪球的威力,他只怕现在就要带兵荡平整个盛朝。
他要将盛安帝剥皮拆骨,至于离王以及他的家人,全都做成奴隶,穿鼻环,用铁链子拴着,由着他磋磨。
他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开口:“你能有什么理由?最直接的仇人都摆在你的眼前,你非要去弄死不相干的一介妇人?”
程菲菲失望摇头:“父王,你是被仇恨蒙蔽了双眼,盛安帝乃盛朝皇帝,他好杀?离王乃盛朝战神,他好杀?至于林怡琬,那就更加难对付了,她是盛朝最受宠爱的女子,她的身边,不知道有多少暗卫高手保护!”
程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但是他依旧想不明白,林素死了,对他有什么好处?
除了有打击离王,激怒林怡琬的作用!
他不耐催促:“你到底有什么盘算,赶紧说出来,少打哑谜!”
程菲菲只得开口:“父王,咱们蛮夷弱就弱在没有那霸道武器上,若是我做了离王妃,成了林怡琬的后娘,你说,我是不是就轻而易举的拿到制作雷闪球的方法?”
程锐眸光微闪,还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他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好主意呢?
只要成了离王妃,女儿就能掌控离王。
到时候别说雷闪球,只怕他想要一座城,就能轻而易举。
思及此,他的脸色终于和缓不少。
他重重吐出一口气浊气道:“你这个主意倒是不错,但是成功的机率能有多大?盛京城的百姓不是都传他离王宠妻如命?”
程菲菲自信的扬起唇角:“再宠也不过是生过孩子的妇人而已,我打听过了,她生子的时候,用了剖宫术,肚子上有老长一块疤的!”
程锐听的皱眉:“有疤?离王还对她宠爱有加?他就不厌恶吗?”
程菲菲沉吟:“那是离王没有遇到更好的,我自小是在花骨朵里面泡出来的,我的肌肤有多细嫩,那是无人能敌,只要被离王看到,我就不信他能挪动脚!”
提起这个,程锐倒是清楚。
他这个女儿,打小就喜欢泡花瓣浴,甚至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