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阳原本是有些高估这一趟的收获。
这第一二条路线,都是陈雄带着开采出来的。
那是陈雄祖上几代的经验累积,最后才得出来的比较合适的狩猎窝点。
但现在的第三天路线,却是张耀阳自己实践出来的。
上一辈子,他就比较惨,被老婆大冬天的还撵出来狩猎,美名其曰家里吃不上肉,让他贴补家用。
他那个时候看着年关将近,家家户户都有好吃的,自己一家人吃糠喝稀,摸遍裤兜凑不出一块钱。
为了肉,也是真的豁出去了,愣是不顾一切的冲进了这深山老林里。
当时可没皮毛大衣穿,就一件补丁摞补丁的破棉袄,里面的棉花都是老棉花里面加了一些山里采摘的野棉花,糅合在一起后缝补出来的。
还不是家里的婆娘给他做的,是自家老娘在他成亲前做的,一穿就是七八个年头,因为没钱,都没舍得置换。
衣服破,鞋子就更加老火了,外面为了防滑,特制了一个草鞋包裹着。
里面直接就是个千层底的破布鞋,袜子是没有的,就是一块破布裹着脚,里面塞了厚厚的稻草,层层叠叠的捆绑起来。
不光他一个人这么造孽,大喜村的穷人,都是这么穿的。
但,如他这般,天寒地冻还要外出狩猎的,万中无一。
谁家婆娘不心疼自个儿男人,又不是牲口,可劲儿的使唤。
还好,也是他年轻,体格子好,即使在深山老林里挨饿受冻,好歹还是通过这第三天路,找到了一个兽群所在地。
这里栖息得有一种食草动物,和岩羊不一样,群体还要庞大,那就是野猪群。
足有上千头的野猪,霸占了一个山头,这可比那零星猎物更要让人垂涎。
他这一次重新走一遍这条路,只是在为下一次进山铺路而已。
只是没有想到,才刚把这只豹子处理完,就见到了野猪活动过的痕迹。
一连串较为整齐密集的蹄印,行成了一条很壮观的直线前进方向。
正巧,就在他们不远处的地方。
而且在这条路上,还发现了很多野猪的粪便,圆柱形的,颜色也较为深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