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个都惨死,撇下孤儿寡母的,造孽啊。”
他话音刚落,立即引起无数人的注视。
“呸!你个满嘴喷粪的东西!陆飞廷那样的坏人,也能跟陆司令相提并论?他那是死有余辜,陆司令是为国捐躯,不一样的!”
“就是,咱们北城那个百姓没受过陆司令和司令夫人的恩惠?你小子说话那么难听,就不怕死了下地狱拔舌头,快滚!”
“刘光头,你个遭瘟的狗东西,别以为有个在码头当差的亲戚就能目中无人,再敢乱说,老子打断你的腿!”
“切,司令都没了,还喊夫人呢,一个寡妇而已,也就你们捧她臭脚。”
被众人指责的刘光头骂了句,一溜烟跑了,生怕被揍。
他刚跑出茶馆,就一头撞在别人身上。
抬头看清来人,立即指着茶馆那帮人告状,“哥,他们欺负我。”
光头的哥叫刘胜,之前是陆飞廷带出来的亲兵。
自从陆飞廷死后,陆沉霄就把几个不服管教的刺头给遣退了。
其中最难缠的,就是这个刘胜。
他长得魁梧,手上还有几分真功夫,很快就跟北城的地痞无赖们混在一起,在码头上包揽了所有的差事。
之前陆沉霄执政时,刘胜深知他的厉害,一直夹着尾巴做人。
再加上会钻营打点,还真挣到了不少钱。
人有了钱,胆子就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