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认错人了?这个苏老师,他才刚刚出道,就写过一首英文歌,而且还没有在内地上市,而且而且现在他还在嗯,被人指认为模仿他人歌曲”
刘志楠也不敢说苏牧是抄袭者了。
她当然反应过来了,这些话说出来,新闻就要出现在鹰国,这种事,公司肯定不让,所以就委婉的提醒一下道森弗洛克。
不料道森弗洛克却是忽然一收笑音,严肃的道:“雪莉,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像是布鲁斯这样的作曲家,能够写出《beat it》这样的歌曲,根本没必要去模仿谁的歌曲!”
“况且,华国难道不讲究法律吗?布鲁斯的《beat it》明明白白在版权网上能够查到,为什么说他是模仿?”
“请问你有证据吗?难道版权之事,不是讲究谁注册是谁的吗?还是说,有哪些一些创作人,根本不在乎版权,任由作品被他人注册了?这样的创作人,连自己的版权都不重视?谈何做一个合格的创作人?”
道森弗洛克说了很长一段话,但话里话外就一个意思。
老子就认版权网和版权局的证书。
不然,难道让老子去分辨这是谁的版权,再去交易吗?
而且道森弗洛克说的没错。
版权这种事,本身就是谁注册就是谁的,明明版权是苏牧的,却偏偏指责人家抄袭?
这是何来由?
岂不是笑话?!
刘志楠被道森弗洛克严肃的口吻给吓住了。
但是她也没办法反驳。
难道要说,国内金牌作曲家都指认他说抄袭,还有他的前女友也说是抄袭,这些还不能证明吗?
但根据法律,还真的不能证明,因为版权网上注册的就是苏牧本人!
“可是可是”
刘志楠脸色酱紫,也没有‘可是’个所以然来。
道森弗洛克却说道:“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雪莉,布鲁斯这首《beat it》,绝对拥有登上格莱美的能力,你告诉我,能写出格莱美作品的人,需要抄袭别人?这也太搞笑了一点,华国娱乐圈就是这样判定版权的吗?”
这下子,刘志楠的脸色更红了。
这简直就是赤果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