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逼我退团,我一首歌火遍全国 > 第77章 道森弗洛克(2/3)


    妮可索曼笑笑不说话,但其实她比高高在上何不食肉糜的道森更清楚。

    在鹰国,到处可见都是排华的群体。

    虽然在明面上,鹰国不能出现歧视的话题和做法,哪怕是总统都要有这种政治观念。

    可现实中,还是各种歧视不断,白种人永远是这个国度的主宰。

    “我刚刚得到消息,这个叫刘志楠的音乐人,这个月在华国出道了,所谓的出道是发布原创歌曲,并且会正在冲击华夏音乐新人榜,公司的意思,是让你跟这个音乐人互动一下,让你的全球巡演在华国预热。”

    道森弗洛克闻言抱住脑袋:“啊妮可,这种事你不能自己去做吗?非要让我跟这个刘通电话不可吗?啊这句歌词好,they"re  out  to  t  you  better  leave  while  you  can~”

    说着,道森弗洛克蹙眉问道:“妮可,我感觉这首歌,可以做为公益歌曲发布,你不感觉吗,这首歌就是为了反对暴力,或者说是网曝而生的,你不感觉歌词非常的有意思吗?但我感觉,还需要修改一下,请问这个布鲁斯苏是原创作者吗?”

    “啊,他在什么地方,我要给他打电话,问问他这首歌,是否跟我想的一样,我想我们能成为知己的。”

    其实道森拿到这首歌的时候,就感觉有点意义不同,尤其是歌词内容,还有歌曲的配乐,简直都让他非常的惊艳。

    可惜的是,这首歌的原创作者只授权了翻唱,而不是全版权。

    如果是全版权的话,他就可以任意的修改歌词了。

    妮可索曼闻言笑了起来,她把耳边的金色卷发拢到而后,说道:“说起来也非常的巧合,这个布鲁斯苏,也是华国人。”

    道森弗洛克闻言瞪大了眼珠子,一脸的不可思议盯着妮可索曼。

    后者挂着微笑点点头:“确实是如此,歌曲产生在华国香江,并且还没有一个月的时间,所以全球范围内,知道这首歌的人很少很少,大概只有香江歌迷听过,所以罗恩才会买了这首歌的翻唱版权。”

    “可你说这首歌的作者是华国人?”

    “是的弗洛克,而且,这首歌的作者,当前在华国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