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其他类型 > 地球online速览 > 第204章 (45)(3/4)
    中新社记者:从监管角度出发,不同国家在人工智能治理方式上有何异同?中国又该如何探索自身的治理思路?

    张凌寒:不同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不同的国际生态位,也决定了各自国内不同的监管态度。

    以美国为例,作为人工智能产业领跑者,美国对人工智能持鼓励和促进的态度,以灵活监管模式应对人工智能挑战。美国作为人工智能技术领先的国家,其治理模式具有发展导向型的特点,表现出发展与监管共重的多元治理模式。美国尚未在联邦层面通过直接规制人工智能使用和发展的立法,而是通过地方立法、行政指导、部门执法、法院判决等共同建构其鼓励发展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其蓬勃的人工智能产业亦提供了充足的行业标准。

    和美国治理模式相反,欧盟地区由于缺乏大型互联网与人工智能企业,其人工智能治理模式则具有安全导向型的特点,着重保护个体权益和中小型企业的利益,通过全面立法的方式对人工智能进行严格的法律规制。因此,欧盟的人工智能监管模式为强监管,强调对人工智能的立法治理,积极建立人工智能的统一、整体性治理规范。

    中国作为人工智能领域领先的追赶者,既要鼓励和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又需要以监管引导产业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首先,发展与安全一直是中国技术立法的永恒命题。但是目前在全球激烈竞争格局下,不发展是最大的不安全。中国人工智能产业“领先的追赶者”的独特国际生态位,要求我们在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中,必须以发展为制度设计的主要目标,安全问题也需要通过技术发展来回应和解决。基于此,应当以促进性立法保障人工智能发展,既要体现促进技术产业发展的导向,也要促进人工智能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

    其次,综合性立法是进行人工智能顶层设计的最佳形式,通过专门的中央立法可以指导各地、各领域的人工智能发展。人工智能领域的综合性立法,应以“总则式”为框架体例,作为人工智能治理的提纲挈领制度;以“廓主线”为主要内容,确定人工智能治理的基本框架脉络;以“留接口”解决容量问题,便于应对技术发展。

    第三,人工智能是一种复杂的社会技术系统,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工具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