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中国国内多位人工智能治理专家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智能法(学者建议稿)》。针对人工智能跨部门、跨行业的发展特点,建议稿提出建立人工智能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各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各行业制定相应监管规范,组织风险评测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监管体系。此外,建议稿结合人工智能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情况,建立了综合问责体系,也为未来技术发展与立法需要预留了接口。
中新社记者:在您看来,人工智能立法对中国人工智能产业的整体发展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张凌寒:人工智能产业的突出特点是发展的不确定性,人工智能立法旨在引导和规范中国人工智能产业更好发展。
第一,制定人工智能法是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客观要求。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其在变革社会产业结构、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与之伴随的风险与挑战也日益凸显。科学合理的人工智能法作为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能够为人工智能的创新和应用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指引,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又能妥善应对技术发展过程中已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与挑战,确保人工智能沿着向善的轨道发展。
第二,制定人工智能法是应对全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的现实需要。人工智能作为两用技术,带来了日益复杂多元的安全挑战。人工智能法将为人工智能的安全应用设立明确的法律框架和规范要求,通过切实可行的问责制明确各方责任,压实人工智能系统的设计、开发、部署和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标准和要求,有力控制全球人工智能安全风险。
第三,制定人工智能法是把握人工智能国际治理话语权的重要举措。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不受国界限制,其跨国特性要求国际社会共同面对和解决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一国对人工智能的法律规制不仅影响着本国的产业发展和风险治理,更加决定着该国在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话语权。制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包容性的人工智能法,有利于中国在人工智能治理国际讨论和决策中把握主动权和话语权,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