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业绩考核、激励约束和容错机制,推动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支持。
条例还明确,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考核中,“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在广东出手之前,国务院办公厅今年6月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
为什么要建立容错机制?
背后的逻辑是,中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尤为关键,而创业投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至关重要,但是,作为创投市场重要力量的国资机构,往往因怕犯错被追责而“不敢投”,形成“宁可错过,不愿投错”的尴尬局面。
国资机构对错误的低容忍度,不仅限制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哪怕不是投资失败,而是项目稍微有点财务记录的瑕疵,国资管理机构都需要承担责任。这导致国资管理机构在做股权投资时,容易出现风险厌恶行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的这句话点出问题症结。
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南方科技金融研究院院长金李接受三里河采访时表示,国资对于支持创新生态有巨大作用。股权投资尤其早期投资往往是十投九不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一直是悬在国有资本股权投资管理人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于投资失败追责的担心会带来风险厌恶。
国资机构的态度与行为关系着很多初创企业的命运。如果过于保守谨慎,许多有潜力的项目就可能因为缺乏资金而夭折;如果能够勇于担当、敢于冒险,那这些项目就有可能获得宝贵的成长机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
如何让国资机构敢投、愿投?这是破解问题的关键。
建立完善容错机制,营造相对宽容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