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一划,头发丝一下就断了,掉落在地上。
“要不要留点做纪念?”
“不用了,反正还会再长长,我想知道我这样难看吗?”
巴黛内心有些忐忑。
林逍笑道:“不难看,挺可爱,看起来很小,不信的话待会有水的地方你可以照镜子。”
接着,他又帮巴黛把裙子改为上下两件套,看起来就没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了。
毕竟这边的居民都是以务农为主,哪有娇滴滴的大小姐跑来上山下乡。
另外他又用树木灰混合一部分泥浆后像粉底一样抹在巴黛脸上,让肤色变深一点,不然太白了,也不像当地人。
经过一番易容后,整个人可以算得上是改头换面,赤裸裸的就是一个缅北当地的村丫头。
林逍身上穿着的速干t恤,也没好到哪里去。
干脆把t恤的两个袖子给拆了,边缘没缝,做成破破烂烂的背心,顺便把部队工装裤也给撕成七分裤。
至于鞋,他干脆直接扔了,像很多当地人一样光着脚。
再把头发弄得乱糟糟,脸上抹点灰,身上背着一个用麻绳打结的芭蕉叶包。
两个人组合起来,像哥哥带着妹妹去山上干活。
不得不说这招效果确实很好,换装之后,路上遇见人就没有人看他们了。
还有人把他们错认为当地的村民,打声招呼才看清楚不是,“哎呀!看错了看错了……”
巴黛松了口气,“这下应该没人认得出我了。”
林逍道:“他们做好了准备抓你,肯定早已把你的照片发了很多遍,还是小心一点,少说话,不要暴露。”
他们穿过一个村庄,进入另一个村庄的时候,路上都铺上了砂石。
巴黛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但也觉得这里看起来比掸邦的村庄好多了。
而且这里的人民明显更强壮一些,小孩自由的在门口玩耍,有种安居乐业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