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林逍担心缅北很多人持枪,万一遇到枪法快,人又狠,那就危险了
琢磨着该想个办法,怎么样能让花豹留在自己的身边?
眼下巴黛还在这里,很多话很多事情不方便说,只能暂时搁置了。
兔肉烤熟了,林逍让巴黛先吃。
她早就饿了,没有半点推辞,香喷喷的新鲜的肉吃在嘴里特别香。
吃完自制兔腿,巴黛感叹道:“好多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烤兔肉了!”
虽然现在衣食不愁,想吃的东西也都有,但是经过厨房加工,跟在野外烤的味道就是不一样。
一边说,她一边让林逍也吃,“你怎么不吃?”
林逍道:“你多吃点,我不饿。”
“不行,这只兔腿给你。”巴黛认为他是想留给自己吃,强行塞过去。
林逍道:“行,我尝尝,待会你再多吃点狼肉。”
咬上一口,又香又嫩,还有天然的鲜甜,味道确实不错。
兔子吃完,狼肉也熟了,林逍怕没熟,又把狼腿撕开多烤了一下。
确认里面都熟透了,这才给巴黛吃。
那只狼有点大,一条腿足足有好几斤重,巴黛吃了小半只腿就摇摇头,“吃不下了……”
林逍尝了一口,味道还行,剩下的给花豹吃。
吃完两条狼腿,花豹也打了个饱嗝。
再吃下去,等于吃掉了整整一头狼,接下去的几天都可以不用进食了。
林逍想个办法,“不如我把剩下的狼腿肉撕下来,烤成肉干随身携带,你饿的时候能吃点。”
巴黛不停点头,“你实在是太聪明了!我都没想到,这样就不愁没有干粮。”
说干就干,林逍把肉拆下来,巴黛负责串,外面再裹上一层香料进行烤制。
烤制的肉干比新鲜的肉更香,味道瞬间就传遍了一片森林。
林逍问:“这里到底是哪里?平时应该没有人来。”
巴黛看天空的方向,推测道:“我们可能已经离开了掸邦,今天赶集的位置是掸邦和克朗邦交界处,加上后来他们绑架我跑了一段距离,还从悬崖上掉下来,大概属于别的领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