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都市言情 > 芬芳人生 > 第141章 不法法官(1)(4/5)
易某柱被市法院一法官保释。后来,受害人鉴定结果为重伤,性质变得严重起来,易某柱涉嫌刑事犯罪,派出所便将案子移交到湘乡市公安局刑侦城区中队办理。

    刑侦城区中队经过认真的调查取证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出了对易某柱等人实行刑事拘留的决定,并两次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报捕,但两次均被退捕。

    原来,市检察院负责承办此案的是检察官李某。此人是罗某的“铁哥们”。办案过程中,罗某、张某民多次请李某及其他办案人员在湘乡、湘潭、长沙等地“潇洒”。有道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下面的证据就将让这伙人后悔不已。

    就在刑侦队第二次报捕前夕,罗某、张某民在某歌厅花了 1180 元订了两个包厢,请了四个“小姐”,办案的检察官李某就是其中被请客人之一。

    不过,这伙人在“潇洒”之后,竟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字材料丢在了包厢内,被一服务人员拾得,交给了该歌厅的一位负责人。因材料上写有潘家兄弟的名字,刚好这位负责人与潘岳江是熟人,便误以为是潘岳江丢失的,当即打电话给潘岳江,最后将此材料“还”给了潘岳江。

    这样,潘岳江意外得到了一份难得的证据。

    对于为何退捕,检察官李某向记者非凡陈述的理由如下:

    1公安案卷材料有些矛盾,有人说看到易某柱用板凳砸了,也有人说没有看到用板凳砸,莫衷一是。

    2说潘岳军头部 3 个月以前受过一次伤,究竟是哪一次伤后引起的后果,还有争议。

    3被指控方一直否认用板凳砸了对方。

    当记者非凡问及是否有人为因素干扰办案时,李某变得警觉起来,当即答道:“没有。”然后他又冷冷地补充一句:“要说干扰嘛,恐怕就是潘家请了你们记者来啰。”

    检察官李某讲的记者,是指被一帮人“打”回去了的湖南卫视记者。

    那次是1998 年 12 月 28 日,采访此案的湖南卫视记者从湘乡市检察院出来后,立即遭到了罗某的律师陈某、张某民及其亲属一二十人的围攻,采访车的轮胎被捅穿,车灯被砸掉,记者的采访包被抢走。陈某还不停地叫喊:“把车子扣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