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住在了酒楼里。
结果当天晚上,我们根本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离开的酒楼,只是等到我们被人叫醒的时候,已经听说楼下发生了命案,等到我们到达现场的时候,你又已经被衙役们捉拿了起来。而且还听说是你把人家豆腐店的妻子奸淫致死,最可怕的你还是同时奸淫了亲姐妹两个,现在妹妹已经死了,姐姐是唯一的人证。
当时我就已经感觉情况不对,有许许多多的地方让我产生了怀疑。首先,衙门里的那些官差们,平日里不到午时都不会出门去办案,为什么今天天不亮,竟然齐刷刷的出现在案发现场?
你平日里确实有吃酒闹事的习惯,自然也经常在花楼中打闹那些女人,可是你吃醉酒之后,强行进入人家宅院里面,去奸淫人家的家中女眷,这明显不是你的所作所为。
虽然你赤身裸体被现场抓获,由于你喝多了酒,也解释不清你是怎么进入到人家的家中。这也是我最怀疑的地方,首先你喝了那么多酒,走路都非常困难,让你去跳墙进入一家宅院更是困难百倍,再者说你与他们家也没有任何的往来,你怎会知道他家中只有两个女眷在家呢?万一他们家中有男人的话,岂不是白白伤了你自己的性命?
再者就是如果你不是跳墙进去,这两个女眷夜间岂会为一个陌生人开门?就算你凑巧跳墙进入了他们家中,根据县尉小妾的那些供词言明,你对她们姐妹二人都不止一次的进行奸淫,以至于你用力过猛,才把她的妹妹活活奸淫至死。事后,稳婆也为她们姐妹验明了正身,仵作也出示了证据。确认她们姐妹都有过行房的迹象,再加上你身体上有死者的血迹,也就坐实了你的罪证。
平日里大家在一起玩耍,自然也知道你身体与常人有异,在男女方面确实有着强大的能力,可是未曾听说过你对哪一家的女子采用过强行手段。其实最让人怀疑的就是那一整段证词,既然你反复和她姐妹两个在那里颠鸾倒凤,这讲述的分明是三个人在这里进行偷情,又怎会是你强行与他们姐妹进行奸淫呢?
如果她们姐妹不愿意的话,这半夜的时间里,自然早就应该呼喊救命,既然是你强行与她们发生关系,她们如果反抗,肢体上难免会留下其他的一些印记,可是除了死者身上有扭打的伤痕之外,她姐姐身上却是完好无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