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失去了宁静。我们走在路边,偶有马车经过,也有穿着民族服饰拍照的女孩急匆匆地跑去,然后留下身后拎着大包小包的男孩苦苦追赶。
林伊似乎很喜欢在小摊小贩那里停留,她的眼神靠下,寻摸着这里不起眼的角落,然后要上一小碗炸洋芋,两个人分着吃。其实,她的晚饭一般吃的很少,只是今天她好像兴致很足,又拉着我在拐角的鸡脚店里要了一份烤鸡脚。
“你吃嘛?”
“麻烦,不吃。”
“哦,不吃算了,我自己吃。”
我从来没有见过她如此吃饭的样子,甚至没有戴手套,就这么抓起一个鸡脚啃了起来。她吃饭的样子没有曾经的她那样优雅冷傲,却让人看起来垂涎欲滴,胃口大开。
于是,我陪着她吃了一个鸡脚。很好吃,很香,汁水很足,但是我也只吃了一个。
因为真的很麻烦,手上还油乎乎的。
我吃完,有些别扭地擦了擦手,却发现她已经基本吃完了。
“贾念,给我张纸。”
“那边有洗手间,你先洗洗手,然后我给你纸巾,最后用湿巾再擦一遍。”
“哎呀,你真麻烦。”
“这怎么能叫麻烦呢?谁让你不带手套,吃完以后手上都是鸡脚的味道,光是纸巾擦不干净。”
“你这算什么?洁癖?”
“我没有洁癖,我只是讨厌麻烦。”
林伊乐呵呵地笑了笑,然后顺从了我上面的步骤,最后又闻了闻自己的手,然后说道:
“贾念,现在手上没有味道了哦。”
“我检查一下。”
“呐,你闻闻。”
她将手指伸了过来,我却趁机拉住她的手,在她的手背上亲吻了一下。她的脸红在了街边的昏黄的路灯下,点缀于暖色的正中央。
“你干嘛呀,小流氓!”
“嘿嘿,吃饱了吗?”
“还没呢。”
“这么能吃?”
“你乱说,炸洋芋你吃了大半碗,我也就吃了一点,所以碳水摄入不多。鸡脚又没什么肉,所以四舍五入一下,我根本还没开始吃呢。”
她舔了舔嘴唇,嘴角挂着一点点油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