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因为食物不足,活活饿死在迷宫里,芝麻西瓜都丢了。”
“那个小队可成为了圈子里好一段时间的笑话~”
“迷宫啊~”罗迪感慨一句,为自己燥热的心灵降降温,“总是有无数的财富吸引人们去冒险,为此不惜丢掉生命。”
“但复活不是万能的,这种麻痹大意,反而更容易让人真正死亡。”
每年彻底死亡的冒险者其实不在少数!因为死在无人问津的地方、困在出不去的陷阱、伤到灵魂的特殊攻击、还有最多数的,凑不齐的复活费
表面繁华下,并不能掩盖迷宫是个血肉猎场的本质。
“不过就算这也比做个普通人好。”诺玛双眼转了转,叹息一声,“我们家七个兄弟姐妹,只有我的生活最好了。”
“做农夫的哥哥姐姐,时刻要担心天气、灾害和收成,一年也赚不到10个银币;做学徒的弟弟妹妹,则每天被师傅打骂,干辛苦的工作,整整十年没有报酬。”
“甚至有去当兵的、做盗贼的现在我只有剩下三个兄弟姐妹了。”
半身人的生活一直很不容易,娇小的体型让他们在劳动上很不占优势,只有刺探、冒险比较适合他们。
所以要么危险、要么贫穷,生活艰苦的同时还伴有很多欺凌。
“人类也差不多,贵族老爷们压榨起来可比对外族都狠!”
威斯坦声音也有些沉重,“悄悄告诉你们,其实我就是因为杀了人,才逃到迷宫街当冒险者的。”
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他自嘲一笑。
“曾经我是个猎人,日子过得也算平稳,但村里勋爵的儿子一直作福作威,欺负年轻女孩,抢占田地和牲口。”
“那天他霸道到我亲戚头上,当时年轻气盛的我忍不住给了他一箭!”
“无论所有人再怎么恨他,但杀了贵族的子嗣,按法律就会被绞死,我也亏是比较幸运,得到大家资助的钱,穿越半个王国逃到了迷宫街。”
“估计就算我现在回去,也会被立刻抓起来。”
贫穷、困苦、无奈背井离乡迷宫至少给予了出路,这大概就是它如此吸引人的原因。
生命始终可贵,但有的时候很多东西却远比命重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