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小说 > 其他类型 > 慢穿记事簿 > 第1068章 归人笔记 157(1/2)
    “人总是逐利的。”

    欧阳琳的情绪并不高,“本来煤矿就是一个高危行业,事故突发性强,一旦发生事故,伤亡损失必然很大。

    可其中更可怕的还是那些人对生命的漠视。”

    出事的是一座私营煤矿,这座煤矿在既没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竟然能够进行开采,可见那里从矿长到上面负责这方面的官员全都脱不开关系。

    死了七十多个人。

    “可是”谢宁撑着下巴朝窗外看去,沉沉暮色拢着城市边际,不见水天青山。

    “他们应该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最多被治一个玩忽职守的罪。”谢宁算了一下,大概就是六七年的有期徒刑。

    “就是因为这样,那些人才那么的嚣张,明明知道矿井下面瓦斯超标,还让检测员关闭报警器,以罚款为由逼迫工人下井作业,他们就存着侥幸,如果没出事,他们就赚大发了,就算是出了事,顶多被判个七年。

    到时候再运作一番,不用多久就能出来了。”

    为了暴利,什么都不顾了,欧阳琳想起那些矿工的家属,心口就是一窒,可她除了安抚工作,也没别的办法。

    见欧阳琳心情不佳,谢宁回忆了一下自己看到律法书籍,安慰道,“这次的事件过于恶劣,我想官方应该会拿出一个态度出来。”

    “怎么说?”

    “那些人存在着侥幸,不过是因为他们以为这件事和以前的事故一样应该也是以重大责任事故定罪的,可若是用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欧阳琳对法律这一块很显然不太了解,心中既惊于谢宁小小年纪还看律法的书籍,同时也忍不住追问。

    “这二者有什么差别吗?”

    “如果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以危害公共安全来定罪的话,他们这些主要负责人罪行最轻的一个都是死缓。”

    “差别那么大的吗?”

    谢宁点了点头,但这就涉及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上的一些问题了,那个矿长明明知道矿井下面有危险还威胁矿工下井作业,是属于《刑法》上的间接故意犯罪。

    “这个案件不仅情节恶劣,而且还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如果是我,我便以此案为点,立一个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