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共戴天,可……杀死他们的人是她的爷爷。
一位慈祥和蔼的老人,却有着雷霆般的手段。
“为什么?因为英格拉姆要开始迈步了,现在起整个老财团要作为英格拉姆战争的内燃机了,这是我们最后的使命,即使结局怎么改变我都不会变。”
“为什么?”
“爷爷,你总是惦记着英格拉姆的未来呢?”安芙若斯冷眼看着老爷子。
“因为,我来自于那个时代。”
老财主说,像是远在他乡的老人暮暮垂已,可依旧要远赴重洋外的家乡,即使是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乡。
思乡,是老人的执念。
可老爷子思是那万丈霞光的英格拉姆,是平民王远征欧洲各国的,英格拉姆。
“好的,爷爷。”
“这是我会按照你的理念最后做的一件事情,不管是否成功,不管是否结局……爷爷,我都想要告诉你。”
“世界不需要我们推动,它有属于它的主人。”
说罢,安芙若斯正要离开病房。
走前,她最后听到。
“那孩子,是我选出来的人,她是这个时代的主人,可还是太年轻了。”
“我希望在我死之前,我死在故乡的那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