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已经将镇上逛了一遍,如今站在围墙上,看着这个位置,来福一下就判断出了这是刘府。
它之所以这样肯定,是因为前两天它在这里看见了那个葫芦男。当时那葫芦男正满脸酒意的从这个府邸出来,与一位锦衣公子告别道:“刘兄留步,留步。上次说的事万望尽快,机会不等人呐,刘兄。”
那刘兄看起来约有三十五六的年纪,拍着葫芦男的肩膀豪爽道:“胡兄放心,且等我日,等我这边周转开了,立马寻你……”
怕被葫芦男发现,来福没敢多呆,扫了一眼“刘府”的匾额后,便离开了。
“喵呜!”
听见斑斑的催促,来福没有再多想,跃下围墙跟在它身后进了一个院子。
这院子挺大,院中有两个仆人正在打扫,那仆人似乎认识斑斑,见到它只看了一眼,并未阻拦。
斑斑带着它和胖喜七拐八绕,最后顺着一扇半开的窗子钻进了一个房间。
屋子里的物品有些杂乱,但从摆放的笔墨书架、小榻桌椅,能明显看出是一间书房。博古架上虽有不少东西,但来福还是眼尖的分辨出了有几件是赝品。
“你家?”
它看着斑斑问道。
“我家。”
斑斑应了一声,便迫不及待的跳上了书架,扒着一个木盒示意来福和胖喜赶快过来。
来福瞬间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它上前熟练的打开盒子。果然,里面是一堆闪亮亮的银锭和几张银票。
喵的!
它终于想起斑斑身上的特质是什么了,这不就是京城那些败家子的缺心眼吗,带着狐朋狗友偷到自己家了!
它就是那个狐朋!胖喜就是那个狗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