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今安往前推了推卷宗,初微便看到了上面的案情过程。
佟大人的正妻乃是世家贵女,佟大人却利用自己在朝中的人脉和手上职权,在和离时却向岳家施压,侵吞原配个人财产。
后来佟大人被前岳家一纸诉状告上了公堂,而后牵扯出了好些别的案子,最后由陆今安接手此事。
这算什么,原配反腐?
初微看上面财产分配只是一笔带过,并未详细阐述,不由多问了一句:“那这和离之时,家中财物理当如何分配?”
陆今安又找了几本卷宗出来,里面都是相关方面的经典案例。
他对着律法条文给她一一做了解释。
经过陆今安的解释后,初微才发现,她从前看李修文给的相关书目时,都是以记录者和旁观者的视角带入去看,而陆今安则会从法官的角度出发,解释每一个案例最终为何会如此宣判。
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法律只是基本规则,主审官的权力比想象中更大,陆今安的解析指点比她再看几十本案例都要有用。
“你可有办过和离之时,想要追回赠予银钱的情形?”
“从前松城县的确判过一桩案子。”陆今安道,“和离之后那男子将从前赠予女子的银钱都收回去了,还要了利钱。”
只是除了那个被买通的县令外,堂上之人都不齿该人此等的行径,那男人嗜赌如命,钱对他来说更像是另一种形式的债,分钱之后反而更没落着什么
好。
那如果被判还钱的一方将银子都花光了,拿不出本金更拿不出利钱,这种要怎么算?初微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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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一般只判名下财产,花出去的大都不算,迄今为止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案情。
“刑部要处理的大都是朝堂要案,都察院监察对象是朝中百官,这种案子我从前倒是未曾经手,大都是地方衙门判得多些。”陆今安道。
初微不死心:“那如果是单纯欠钱不还呢?”
“倘若只是单纯财物纠纷,被告者大都是要面临牢狱之灾,严重些的抄家流放也不稀奇。”
初微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