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化为水滴,令她的眼睛有种闪光的奇异之感。
她在蒸腾的热气中忙碌的身影让李瑞心里升起一股真实活着的踏实。
她身上全无贵族小姐的矜持和富贵,也无李瑞见惯所以觉得俗气的迂回和含蓄。
小姐们是不会把心事宣之于口的。
知意有什么话全都直抒胸臆。
她识不得几个字,还是在圣上兴办的女学中习得,最有用的是算术,学过后,家里便由她掌管起糊口的生意。
李瑞知道自己那群朋友会怎么看知意。
瞧不起、嘲笑,甚至误解。
他也知道自己若选择知意会面对怎样的困难。
他试着月余不去见她。
每一日,他都觉得饿到心慌,那种饿用什么珍馐佳肴都填不满。
直到他骑马来到她的小摊子前,看到她苗条穿梭的身影和吆喝的声音,才知道自己就是想吃碗她做的馄饨。
一见到她,那种饥饿感瞬间消失。
他还不懂怎么去压抑自己因为青涩所以无畏一切的冲动。
她发间戴着他送的玉簪。
那是李瑞精心挑选的礼物,骗她说不值钱。
若送翡翠说不过去,珍珠也不行,都是一眼贵的物件。
只有玉,不懂的人看不出价值几何。
她不戴步摇,做事不方便。
他把她当做千金小姐一般对待,保持着应有的礼仪。
从来不直接触碰她的身体,连扶她也会先搭个帕子。
知意很难不动心。
这条街上缠着她想求娶她的男子有好多。
只有李瑞将她看得这么宝贵,小心翼翼呵护着。
一举一动都表现出珍视,从不唐突。
见过这光风霁月、行动磊落的男人,叫她怎么接受和她一样生活在这条街上的男子?
那些男人看她的目光,像狗见到肉,直白的欲望从眼中迸发。
不管是母亲相中的养有十来只猪牛家有几十亩良田的王家儿。
还是冬天烧得起一冬柴火的张家小子,次次来馄饨摊光顾,接过碗,总要在她手上摸一把。
他们也喜欢她,那赤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