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一声:“看来,这个文化馆我来对了。”
于是,余华同志每天都来得很晚,到了文化馆就伙同三朋四友在街上晃,美其名曰:采风!
只是县城的主要街道他每天都要踩上几次,这风也没啥可采的。
对了,别看余华平时吊儿郎当游手好闲,其实在文学创作上他还是很勤奋的,每天都会写上几笔。不为别的,仅仅是一拿起笔他就有种想要让别人看看“我写得多好啊”“我就是个天才啊”的得瑟心理。
今天他又和伙伴出来逛街了。
不过,今天天气有点不好。
进入十一月后,江南的开始今天小雨,湿漉漉黏糊糊,让人很不舒服。
逛到中午的时候,其他人要么有事要么要回家吃饭,都散了。
余华一个人走了那许多路,腹中饥饿,正要回文化馆食堂打饭,旁边突然响起自行车铃铛,有人喊:“小余,余华余作家这是在做什么?”
他转头看去,是个穿着黄色夹克衫的,戴眼镜的瘦瘦的中年人,头发朝脑后梳去,显得很气派。
余华正色:“原来是步厂长,阿弥陀佛,贫僧从东土大唐来,去往西天取经,走到这里肚子饿了。想着你步厂长家大业大,准备登门讨顿斋饭吃。
步厂长扑哧一笑;“余作家你什么时候变成唐僧了,我看你就是孙猴子。不就是顿饭吗,我还请得起,走,跟我进厂吃食堂。”
“阿弥陀佛,要得,要得。”余华喜滋滋地跳上自行车后座,跟着步厂长进了路边的浙江省海盐衬衫总厂。
步厂长叫步鑫生,和余华的父辈认识。
余华高考落榜没个着落,他爹娘曾经想过把娃送进衬衫厂当工作。但想了想,厂子效益好工人福利高,正式工的指标不好解决,就把孩子送去卫生院干体力活。
今年余华创作大丰收,老家文化名人一个,步鑫生看到他很高兴,就领着娃进了办公室,又让秘书送打来饭菜,二人边吃边聊。
午饭是盛在两个和脑壳一样大的搪瓷缸里,里面有臭鳜鱼和臭冬瓜。味儿很大,吃得办公室里乌烟瘴气。
不过,这菜正合余华胃口。而且,在大家普遍一星期吃一次肉的情况下,这餐已经是非常丰盛了。余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