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天色还早,就去附近的饭馆打包了一些吃食。
回家路上,路过附近一户邻居门口的时候。
他瞧见邻居拉着两名巡警在说着什么。
情绪似乎很激动。
驻足听了一会儿,他才搞清楚怎么回事。
原来邻居家十五岁的女儿前几天失踪了。
当时去警局报案,结果办案的警察根本不受理。
说女孩肯定是出门玩去了,忘记回家了。
让他们等四十八个小时,要是人还没回家,再来报案。
如今都已经第三天了,依然没有女孩音信。
家里人找遍了女孩可能会去的地方,也问过女孩的朋友,都没找到人。
而这两名巡警话里话外,都在暗示邻居给点好处,才能立案侦查。
不过,瞧他们的态度,即便给了好处,也不一定会对此事上心。
说不定到时候会随便找个理由来搪塞这一家人。
林默一时有些感慨。
京都城满大街的达官显贵,一天天不知道会发生多少案子。
失踪一个普通的女孩,在那些巡警眼里,连个芝麻绿豆大的事情都算不上。
说句难听的,这还不如有钱人家里丢条狗事大。
没有好处,怎么可能浪费人力物力来侦查这种案子?
那女孩他还见过,长的水灵灵的。
每次见了他,都会脆生生地叫上一句“小默哥”。
林默无奈地叹了口气。
走了进去。
他先是和邻居打了个招呼,随后又将两名巡警拉到一边,说认识他们警局的陈警长。
这倒不是假话。
他在恶龙监狱待了近半年时间,和警察局的不少警长还算有些交情。
林默自掏腰包,给了二人一些好处费,又让他们代自己向陈警长问好。
说自己过几天会去警局拜会他、叙叙旧。
两名巡警常年在街上厮混,都是老油子了,自然知道林默这番话的含义。
是想点他们,让他们收了钱要记得办事。
二人拍着胸脯保证,回去就将女孩失踪的事情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