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两个字很杀人。
等节目录制完毕。
于迁和崔建两个人依旧有说不完的话语,同时脱离了节目组的时间束缚,前者更能在休息室给他多介绍介绍孩子。
“老哥,这就是我的徒弟郭启林,原本说相声的,之后发生种种事情改行唱歌演戏了,最近有些名堂。”
崔建比于迁大八岁,然而论老态,自己师父比他老太多了。
平时抽烟喝酒烫头很催老,一脸的褶皱。
“很不错的孩子,下一次可以试试摇滚,有一首《无地自容》不错,改天咱们带孩子唱唱玩。”
提到《无地自容》,于迁笑得一个开怀。
有时候郭启林是火,但不是每首歌曲都他唱火,就比如摇滚歌。
崔建只记得这首歌于迁在唱,嘿豹乐队在唱,却不知道具体是谁的。
结果今天听到了解释。
“《无地自容》就是我徒弟写的,还有一首《don"tbreakyheart》,也是徒弟写给我的。”
一句徒弟写给我的。
于迁那叫一个骄傲。
阎鹤相、郭启林在旁边纷纷能听出味道,对他老人家来说,没有什么比徒弟给自己写歌还要高兴。
除了相声就爱摇滚。
听到这两首歌都是眼前这歌年轻人写的,坐在休息室的崔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郭启林。
两首歌他听过,非常好。
谁曾想是他的歌,有点不可思议,更有点刮目相看。
不知道最近的年轻人有多优秀,创作一般风格的歌曲也就罢了,摇滚竟然也懂,摇滚这玩意没有底蕴和灵魂是写不出的。
这孩子显然不是多年干摇滚的样,只能推脱到于迁的影响和创作天赋。
只是这创作天赋太强了,他这么大岁数还没见过这种。
最后种种感受化为了一句很不错的孩子,于迁教导的很好。
于迁苦笑,摆摆手,哪是他的教导,但不想过多说,因为他也不知道孩子的天赋怎么强到这种。
只开口道:“老哥,要不今晚咱们吃个宵夜去?”
“好哇,选个地方吧,一块儿好好聚聚,喝点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