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强烈的斗志。
他该不会天真的想跟自己来一场较量吧?
比一比?
谁在艺术上的造诣更高?
真以为自己是小说主角呢?
出身平凡的傻小子,练得一身本领,你要比弹琴我就跟你比弹琴,你要比画画我就跟你比画画,然后衬托你一鸣惊人,震惊一众吃瓜群众?
e……
风宸沉默了一下,就像风家如非必要,不可能入局跟十大家族争斗一样。
他的家族,是幕后搭台的人,台上是戏还是角斗,他们并不在意,他们也并不会亲自上场,台上的人,生死、输赢,都将让他们有利可图。
他们,是庄家,不是选手,也不是赌徒。
我也是吃多了撑的,会下场与你一个没身份没背景的人比赛、较量,就是赢了,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
证明我艺术造诣很高,弹琴很牛逼,被人奉为琴道宗师?
抱歉,这样的名气,对我没有任何吸引力。
艺术,从来只是我掌中的一颗明珠,一个玩具。
为了一个玩具,把自己投身其中,这不是本末倒置么?
我可以为艺术搭台,但我从来不是台上的演员啊!
风宸收回目光,凌志锋眼中那莫名的斗志,差点儿让他当场笑出声儿来,这就多少有些不礼貌了。
“咳咳,我学哲学的。如你所见,我就是个承蒙家族荫蔽的纨绔而已,艺术嘛,接触是接触过,实在是没有什么造诣啊,哪像你们这些天才。”
“你弹吧,弹给我们听听,我就不献丑了,实在没有什么好展示的才能。”
风宸强忍笑意,正了正神色,摆手道。
听到风宸这“退缩”和“奉承”的话,凌志锋心中有几分得意,还以为这些富二代不知天高地厚,自己这般挑衅,一定会站出来跟自己争个高下。
没想到这小子还挺有自知之明,直接就认输了。
“那我就弹个《野蜂飞舞》!”
凌志锋接着说道,这是俄国钢琴家的一首名曲,以难度高著称。
“好!好!”
风宸拍着手,笑着回答。
其他人见状,面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