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按其内容,当是一首战歌。全诗充满了激昂慷慨、豪迈乐观及热情互助的精神,表现出同仇敌忾、舍生忘死、英勇抗敌、保卫家园的勇气,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宋代朱熹《诗集传》:“赋也。秦俗强悍,乐于战斗。故其人平居而相谓曰:岂以子之无衣,而与子同袍乎?盖以王于兴师,则将修我戈矛,而与子同仇也。其欢爱之心足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