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叔叔说重了,各个勇士都有很好的本事挟制住怪物,我也只是捡个漏罢了。”
“没想你这小子原来这么厉害,真是人不可貌相,我们都看走眼了啊。”
身后一只手则重重的拍在芒遥的肩膀上,芒遥转身,只一眼就认出了来人身份。
“米修斯哥哥。”
他嘴角上扬起标准的四十五度角弧度,轻声喊道。
来人正是他们刚来部落前巧遇到的猎蛇五人组的老大——某位自来熟大哥米修斯。
“哈哈,没想你竟然还记得我!”
米修斯显然也对只与自己见过一面的芒遥竟是还记着自己这点显得有些激动,诧异了两秒后,又惊又喜道。
“米修斯哥哥将阿挲和哥哥带回了他思念万分的凡思逹叔叔的身边,这样的恩我们自然难忘。”芒遥弯眉,显有幼态的脸上两道酒窝深深道。
他笑容甜甜,脸上笑意盈盈道:“我也自然会记住米修斯哥哥。”
主要是他记忆力实在太好,看似相同树叶的脉络他都能只扫一眼就看出那细微的差异,并清晰完整的记住每片叶与叶之间的不同,何况是人。
他这好到全然逆天的非凡记忆力连每天看到多少只蚂蚁都能完全精确不漏记下来,想记不住个人简直就是不可能。
芒遥自然不会不记得米修斯。
哪怕他们就只是见过匆匆一面。
“哈哈……就这种小事算什么恩,提都不用提。”
米修斯显然被他说的有那么点不好意思起来,摇头咧嘴笑道。
“凡思逹,这就是你们这次勇士大部队外出带回来的新人?”
一道稚嫩的声音忽然响起。
突然出现同凡思逹说话的人竟是一个约在九岁之间不到十岁的孩子,生得粉雕玉琢,金色的半披肩发,头顶一对金色的龙角,龙角上金色的流光溢彩,他的眼眸似初春般的浅绿色,明明是含满生机的色彩,其内竟透有一丝冰凉的死气,矛盾之下竟有一种诡异的美,一张未长开的稚嫩小脸上却是冷冰冰的,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芒遥心中略微有些惊诧,多看了他两眼。
除精灵族外的异族显有人形会留有尖耳外,其他异族在显现人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