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杰克,小声说道:“嘿,伙计们,那混蛋是不是跑了?”
我点头:“嗯,很有可能!”
我说着,转头看向地面那些加鲁鲁野人的尸体。
马甘珈是加鲁鲁人中的好猎手。
这混蛋会打狙击,他还有涂抹了剧毒的吹箭。
望着地上那些死去的野人,我快速跑过去,提起了一个身材干瘦的家伙。
宾铁在看我,他一瞬间就明白了我的意思。
是的,老套路,抓肉盾!
此时敌暗我明,我们这样用肉身冲进岩缝里,简直等同于找死!
反正吹箭除了剧毒没有什么杀伤力,我们何必自己冒险呢?
“杰克,你在最后,把枪架起来!”
“宾铁,你顶着肉盾,我跟着你!”
“妈的,少废话,动作都快点!”
“咱们现在冲进去,干掉那个家伙,拿回我的枪!”
“按照现在的时间来算,没准搞定那个混蛋后,我们带上装备,还能坐飞机回鹰格拉玛吃个早饭!”
我小声说着,把手里提着的尸体推给了宾铁。
宾铁目瞪口呆的接住尸体,一脸呆呆的表情看着我。
我们两个大眼瞪小眼。
宾铁这混蛋刚才还在坏笑,此时见我把野人的尸体丢给他,他瞬间露出了一副震惊的嘴脸。
“妈的,又是我!!!”
宾铁怪叫。
那郁闷的表情仿佛在说:鞑靼,你这个狗贼,你可真是个人精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