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算见多识广的人了,即便是看到如此有视觉冲击力的美女,依然能维持住淡定,礼貌的与娜塔莎握了握手,用毛熊语回答道:“很高兴认识你娜塔莎老师,我叫陈默。嗯,费洛蒙三代的香水,老师你很有品位。”
因为章晓琳下午时的口语交流,陈默已经能流畅的说毛熊语了,这让他不禁暗暗庆幸。
要是之前没好好练习,在老师面前说话磕磕碰碰的,还真是有点儿难为情。
“哇,陈默,你居然能闻的出我香水的牌子,嗯不错厉害。”
娜塔莎对陈默赞许道:“对了,你有毛熊名吗?”
“英文名我倒是有,毛熊名……没有。”陈默心说,英文名好歹是国际通用名,有一个很正常,毛熊名谁没事会给自己起啊?
“那我帮你取一个吧,嗯……就叫弗拉基米尔吧,意思是「万物之王」。我觉得跟你的气质很配。你觉得你?”娜塔莎带着微笑说道。
“名字是很好,只不过我有点儿记不住。”陈默笑着拒绝了。
主要是这次去毛熊国出差,会见到毛熊大帝,而大帝的名字就叫弗拉基米尔。
陈默不想跟人家重名。
“那好吧,嗯……就叫你安德烈吧,意思是勇敢。”
“这个名字好记,谢谢你,娜塔莎。”陈默笑道。
“不客气。好,让我们来上课。”
娜塔莎显然对陈默很有好感,说完话之后,居然没回讲台,反而是在陈默这边讲了起来。
这让班里抢前排的男同学们恨得牙根痒痒!
陈默报的这个培训班,主要是锻炼口语,跟大学里的学的课程不一样,随意性很强,主要是让学员们多听多说。
但主要还是会围绕实用性进行教学。
娜塔莎会把毛熊当地人的习惯用语,用更好记忆的方式讲解出来,方便大家出国之后能顺利跟当地人交流。
这种课程注重的是实用性。
一开始陈默的口语只能说还行,不算差。
但是他跟毛熊人打交道次数很多,本身词汇量就很丰富,加上陈默有超忆症,能非常快的记住老师讲的重点,所以进步非常快速。
娜塔莎惊讶的察觉出,陈默一开始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