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都能聊一会儿。
最后,潘世龙还真说了些关于他到盛市的目的。
以及原因。
潘世龙觉得他文采出众,思想极具魄力。
想要他到金融管理局来着。
破格那种。
可他这一世是想着做生意发家。
认识几个做官的还行。
自己去做官?
他觉得他会成为一个蛀虫,大贪官的。
因为他喜欢钱啊。
嗯,整就一俗人。
俗不可耐那种。
满身的铜臭味。
但这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你想啊,你当官了你想要钱,贪的话,那是犯法的。
做生意赚的钱…
那就是自己的。
光明正大。
正大光明。
所以说,爱钱就不要入官场。
他是有自知之明的。
不会犯傻。
因为自己一时的报国之心,就陷进去。
他还是清醒的。
现在的官场不挣钱。
挣的也是小钱。
做生意才是王道。
往后几十年亦是如此。
既然有一条更好赚钱的道路可以走。
干嘛去走一条根本不能赚大钱的路呢。
这不是与自己的初衷相悖了?
你说错失良机?
志不在此。
燕雀焉知鸿鹄之志!
未来的企业家也是很有身份地位的。
钱和权从来都是相辅相成最好。
而二者从来不可兼得。
倒是燕京那个地方,有时间有机会真要好好的去一去。
而话说出来,他现在是真的回家了吗?
家里的床比起招待所的要软得多。
而且鼻端,他仿佛嗅到了只有祝晴雅身上才有的味道。
若非真的回家,他闻不到吧?
他闭上眼,细细感受了一番,下床去卫生间。
放水,洗漱。
一气呵成。
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