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不还。”
在场众人只听了两句,头皮便开始发麻,待到秦明念完之后,所有人都被这首诗给震惊到了。
又是一首可以流芳百世的千古名篇啊!
这首诗前两句写景,预示着左领军卫眼下的局面,以及接下来要去的地方。
后两句由情景交融的环境描写转为抒情,完美地诠释了接下来战事的惨烈,以及大军的最终目的,攻破且末郡,生擒伏允可汗。
头皮发麻的裴律师,咽了咽口水,心中默默地想。
[魏有曹植七步成诗,如今秦明仅用了五步,就写出了如此旷世佳作,简直就是个妖孽啊!
[冠军侯不愧是冠军侯,竟有如此诗才。想来以蒹葭那丫头对诗文的痴迷,怕是做妾也是甘之如饴的吧?
众人愣神之际,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大笑。
“哈哈好,好,好。”
接着众人便见程咬金,如同闪电般奔到秦明身旁,一把拽住秦明的胳膊,红着眼睛问道:
“贤侄,这首诗你还没想好叫什么名字吧?”
程咬金说着手上力道一点点加重,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老夫想到一个特别应景的名字,就叫‘兰州城外秦明送程知节出征’,贤侄你觉得这个名字咋样?是不是特别特别应景?”
语气中满是威胁之意。
秦明:“”
裴律师:“”
其余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