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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景辉“恩”的一声,道:“这我们管不着了,再说了,也不能真让8个孩子饿死吧。”
“他那几个情人有手有脚的,总有办法赚钱的。”牧志洋一点同情都没有,道:“他们卖的药,不知道祸害了多少人,说不定就有卖给未成年的,他自己的子女,一个月享受10万块的家用,该倒霉就倒霉呗。”
柳景辉不置可否,端起茶来,却道:“说起来也有点奇怪,他们地下的制毒工场,生产和销售的毒品,主要也是安眠酮。”
“所以他们才跟王兴寨代表的贩毒团伙起了冲突,继而演变成了杀人?”江远顺着柳景辉的话说了一句。
柳景辉道:“这也是奇怪的地方,完全没有必要起这样的冲突嘛。新型毒品的类型那么多,安眠酮也不是最好卖的品种,完全不用这么依赖。再者,你应该还记得我之前说的,安眠酮是多种新型毒品中,比较容易生产的,控制它的方式通常只能是控制它的原料。”
“邻氨基苯甲酸,苯甲酸,管制的都挺严格的。”江远点头道。
“对啊,两个犯罪团伙如果都生产安眠酮的话,等于同时对两种原料药产生需求,这是自己给自己上难度啊,很容易就被发现的。”柳景辉越说声音越小:“缉毒支队的你也见过了,也不都是酒囊饭袋,一口气跑了两条线,可能性很低。”
江远看着柳景辉,等着他说结论。
柳景辉也不卖关子,道:“说明两个犯罪团伙之间,肯定是有强联系的。”
“李建方没有交代吗?”
“没有。他肯定要省着交代的,到这一步,先保住子女的基本生活,剩下的,他就要考虑保命了。”
“他这条命还能保住?”
“多活一天算一天呗。”柳景辉说的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了,其实也是刑事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一名死刑犯如何活的久一点。
正确的做法,如果一名死刑人员犯的案子足够多,且足够重要,那么挤牙膏似的交代,就能让他执行死刑的时间向后不断的拖延。极端的比如赵志红案,05年落网,06年交代呼格案,19年才执行。
李建方自知必死,就想要借手里的情报,拖延一段时间。
对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