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的自信或者自傲,不屑于追求奢侈物来作为身份的象征,而认为自我本身才是真正的尊贵。
施振华无疑是后者。
李姝蕊到底还是没有拒绝,将装着一条皮带的购物袋接了过来。
而后施茜茜又给自己老爹挑了几身衣服。
百善孝为先。
至于价格的高低,重要嘛?
心意才是关键。
毋庸置疑,施振华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绝对不会去考虑这些东西的价值,肯定会笑的合不拢嘴。
施大小姐没有再去越俎代庖给人家的男友挑东西,还是有一定分寸的,李姝蕊自己给某人挑了两套。
金海创始人都不介意,某人则更不该介意这些东西的廉价了。
不过买单都是施茜茜扫码出的钱,
毕竟是姐姐嘛。
拎着大包小包,两女回到地面,就近找了家小碗菜。
“应该叫保镖来拎东西的,累死我了。”
施茜茜抹了抹汗。
李姝蕊笑而不语,递过去纸巾。
叫保镖跟着?
只怕杀价的时候,人家老板会怀疑你有病了。
“姝蕊,你身体挺好的。”
逛街本来就是一项体力活,很多男同志都扛不住,可李姝蕊表现得像没事人,挺轻松。
“我大学学的是舞蹈,习惯了。”
娇生惯养的施茜茜恍然:“那你怎么不坚持你的梦想,去当一个舞蹈家?”
这话。
有点意味深长了。
或许也是觉着自己的话存在歧义,施茜茜又补充道:“为了那家伙放弃自己之前的所有付出,你的牺牲挺大的。”
得。
越听好像越不是滋味了。
怎么有点冷嘲热讽的意思?
不过李姝蕊貌似没有任何感觉,竟然还笑着说道:“从当年茜茜姐摔裂那颗血钻,他帮我赔付起,我所有的‘牺牲’,都是应该的。”
施茜茜眼神闪烁了下,也跟着扬起了弧度。
果然没有让她失望啊。
同时也让她内心有了把握。
“这么说来,你们俩能走到一起